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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集体户结婚一定要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吗

更新时间:2021-11-18 13:42:20

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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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集体户结婚一定要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吗?

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其他问题解答: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吗?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法律材料证明,或到有关部门更改婚姻状况。

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自己带结婚照片吗?照片有什么要求?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规定,婚姻登记证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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