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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华第八批长租公寓配租指南

更新时间:2021-11-18 19:00:36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21年重点招商引资及优质企业人才、2021年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创新型企业、2021年龙头企业、2021年新引进重点建筑业企业等四类企业

申请条件

(一)定向配租主体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21年重点招商引资及优质企业人才、2021年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创新型企业、2021年龙头企业、2021年新引进重点建筑业企业等四类企业

2021年龙华区招商引资、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民兵企业名录

龙华区建筑业总产值(省内、外产值总和)超亿元企业名录

上述区优质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

(二)定向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在上述定向配租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深圳龙华第8批长租公寓房源租金及物业费

2021龙华第八批长租公寓配租房源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签字盖手印原件,点击打开链接);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点击打开链接);

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

5.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住房专办员委授权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打开链接);

4.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打开链接);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点击打开链接)。

认租程序

(一)注册深圳市公共租赁信息平台账号

各住房专员前往深圳市公共租赁信息平台注册账号,未注册成功账号的单位,后续将无法配租,咨询电话:0755-81477770。

(二)现场看房与申报

申请人(单位)自行与公寓项目运营单位预约看房,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确定房源:

1.申请人看房后报意向房源至各自单位的住房专员,住房专员汇总本单位意向房源信息并审核申请人资格,报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审核(注意:因长租公寓房源属于市场存量房源,在配租同时也市场化出租,因此可能存在申请人选中的房源在申报过程中被社会人员市场化租赁的情况)。

2.对已经通过市场化租赁租住在我区合作项目范围内的住房的申请人,可将人员信息报送本单位住房专员,经住房专员审核无误后,向龙华人才安居公司申报转为人才住房合同,享受租金优惠(注意:申请人在申报转为人才住房合同前,须保证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配租面积及条件,符合条件后方可办理后续的人才住房合同)。

看房及提交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前批次的定向配租资格。

(三)签订租赁合同

住房专员汇总本单位意向房源信息并审核申请人资格,报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审核,由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住房专员携带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前往龙华区深圳北站西广场交通枢纽B1-A楼一层人才安居专窗(深圳北国际人才驿站)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房租及租赁保证金。

签订租赁合同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

(四)入住情况备案

承租单位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单位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龙华人才安居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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