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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换工作能申请深圳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吗

更新时间:2022-01-27 10:21:18

职工怀孕期间换工作后,在现在的公司正在缴纳生育保险,缴费的次月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生育报销及生育津贴

怀孕期间换工作能申请深圳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吗?

职工怀孕期间换工作后,在现在的公司正在缴纳生育保险,缴费的次月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用人单位已足额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且参保,用人单位可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

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入“生育保险”菜单,填写预审核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资料提出一次性定额报销申请或备齐资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一次性定额报销申请。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医院收费收据 收原件(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发票)(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下载并填写《使用电子票据报销承诺书》);

3、费用明细清单 收原件(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收原件(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

5、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验原件(已办理金融社保卡,默认银行账户;如无,提供本人本市银行账户);

6、生育报销承诺书 收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承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深圳生育津贴申请指南、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申请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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