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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集体户转集体户有哪些情形

更新时间:2021-12-02 14:05:35

集体户转集体户的有迁入单位集体户;迁入派出所人才专户;迁入派出所代管户。详见正文。

移居情形

1、迁入单位集体户;

2、迁入派出所人才专户;

3、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办理条件

迁入单位集体户

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解除挂靠等原因,在本市无家庭户立户和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集体户。单位需无条件接收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迁入单位集体户。

迁入派出所人才专户

(一)本市户籍居民无迁入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二)本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如无工作单位,可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如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未设立集体户,迁入现社保缴交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

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原户口属家庭户,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派出所人才专户条件的,可迁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集体户】可获深圳集体户转移/入户等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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