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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父母双方怎么扣除

更新时间:2023-08-31 18:07:17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扣除方式

深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父母双方怎么扣除?

扣除方式有2种可以选择:

1、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信息填报

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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