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22年企业人才房配租指南
更新时间:2022-07-08 11:23:28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盐田区房源实际面向企业定向配租住房,有关配租事项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2-07-08 11:23:28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盐田区房源实际面向企业定向配租住房,有关配租事项见正文。
一、受理时间
2022年7月7日上午9:00至7月21日下午6:00。
二、配租对象及配租标准
(一)配租对象
各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其中第一类企业名单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第二类企业名单由区科技创新局认定,第三类企业名单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定(点此查看)。
(二)配租标准
以折算后的“套”计算配租套数,本次配租套数以50平米为一套的标准计算,例如海苑居项目90平米户型,折算后套数为:90/50=1.8套。企业总房源存在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整套配租,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房源情况
海苑居: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石头围街2号。本次供应155套,其中三房二厅89套,建筑面积85至90平方米之间;四房二厅66套,建筑面积115至140平方米之间。基准租金18.4元/㎡.月,物业服务费3.5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海美居: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石头围街5号。本次供应12套,建筑面积40㎡左右。基准租金17.6元/㎡.月,物业服务费3.2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海桐居: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中青一路6号。本次供应12套,户型为两房一厅,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基准租金17.6元/㎡.月,物业服务费2.7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唯冠宿舍楼: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云汉路8号。本次供应1套,户型为单间,建筑面积33平方米左右。基准租金20元/㎡.月,物业服务费3.2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天颂雅苑小区:该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路西侧。本次供应3套,户型为三房二厅,建筑面积87平米左右。基准租金12.1元/㎡.月,物业服务费2.83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万科深南广场:该项目位于罗湖区深南东路2011号。本次供应3套,户型为二房二厅,建筑面积92至104平方米。基准租金42.93元/㎡.月,物业服务费4.9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以上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具体费用以合同为准。
四、申报条件
(一)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在盐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实际运营时间满一年,并承诺五年内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不迁离盐田区。
3.应遵循诚信原则,申请人才住房时企业不存在被列入国家、省、市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情形,以深圳信用网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信用核查报告、盐田信用网市场主体信用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等企业原则上不安排。房地产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二)入住企业人才房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盐田区企业(单位)工作。
2.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补贴、安居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如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轮候,企业应优先将人才住房配租给在户籍轮候库中轮候的员工。
6.《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流程
(一)受理申请
申报单位实行住房专员制度,各企业安排住房专员递交申请材料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地点: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7室;咨询电话:0755-2536515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二)资料审核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企业名单并复核可分配套数。
(三)公示
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将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组织看房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不组织集中看房,采用电话预约看房。预约电话:海美居:13672556258;海苑居:0755-25357669;看房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过时不接待看房人员。
(五)信息备案与合同签订
住房专员将本企业人才房配租方案及符合配租人才房条件的员工信息在本单位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房源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材料一并报送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后签订租赁合同。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盐田区企业人才住房申请表》(原件,点此获取);
2.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点此获取);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点此获取);
6.法定代表人、住房专员身份证(复印件);
7.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记录(复印件);
8.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发收入、上市等证明(复印件);
9.保障性住房入住人员备案信息表(原件,点此获取)。
10.平安银行账户(公司账户,复印件)
(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为工商营业执照,改交工商营业执照。上述材料请依次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二)申请入住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承诺书(原件,点此获取);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校验。)
七、租赁期限
盐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
八、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投诉举报企业或个人不符合配租条件的情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55-25362297。
(三)申请配租人才房的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不得配租给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员工。
(四)入住人员变更,住房专员需将本单位配租人才房的条件、程序以及新入住人员信息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并报送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五)承租单位选定房源后,1个月内需配租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源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将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收回,另行统筹分配。
(六)各企业配租房源根据企业的地理位置采取就近匹配的原则进行配租;企业累计配租的人才住房总量(含历史已分配且仍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房源)不超过该企业符合人才住房配租条件人数的50%,不足1套的按1套计算。
九、咨询电话
受理业务咨询电话: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0755-25365153。
企业名单咨询电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25227187;区科技创新局,0755-25229750;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5-25229879;区住房建设局,0755-25030020。
特此通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盐田人才房】可获取盐田区人才房最新房源、本批次人才房房源情况、配租对象及配租标准、申报条件和材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