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己缴纳社保和单位缴纳社保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4-03-13 08:26:04
深圳自己缴纳社保和在公司缴纳的社保在缴费险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上有什么不同?赶紧来正文了解详情吧!
更新时间:2024-03-13 08:26:04
深圳自己缴纳社保和在公司缴纳的社保在缴费险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上有什么不同?赶紧来正文了解详情吧!
公司缴纳: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
个人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参保。
个人缴纳社保遵循自愿原则,社保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后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
公司缴纳:
一、缴费比例深户非深户有不同
基本(深户):23%;其中单位15%,个人8%
基本(非深户):22%;其中单位14%,个人8%
二、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2360元)。
个人缴纳:
一、缴费比例深户和非深户也有不同
深户:21%
非深户: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二、缴费基数与公司缴纳上下限相同
深户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在规定的缴费基数内自行选择金额进行缴纳,与公司缴纳上限下限相同。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倍,2024年1月-6月下限为3523元。
养老金领取
养老金高低主要受到:缴费工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积累额以及退休时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的影响,并与之成正相关。
个人参保和单位参保,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都一样。如果在缴费基数一致的前提下,单位参保和个人参保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一样。
公司缴纳:
公司缴纳医保分为一二档。
一、职工一档医保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7%
单位缴纳比例:5%(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个人缴纳比例:2%
个人账户入账比例: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职工二档医保(新政后不再有三档医保,原三档并入二档)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2%
单位缴纳比例:1.5%
个人缴纳比例:0.5%
个人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个人缴费基数:本人申报的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
>>个人缴费比例:7%(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缴纳:
缴费基数: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0.5%
个人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后,无需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
公司缴纳:
缴费基数:
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由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按照本人工资。
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
缴费比例:1.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2%。
个人缴纳: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包括以下两类人群: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
1.以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如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缴费基数,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
2.之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3.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基数申报。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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