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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申请入口+申请流程2024年

更新时间:2024-06-27 17:13:45

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具体申请入口及流程见正文。

申请入口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

途径一:

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选择“市外迁入-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途径二: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打开链接),进入“政务服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流程基本一致,手机和电脑申请流程如下:

手机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深圳公安"公众号进入政府服务页面,也可以点击打开链接进入“深圳公安”公众号政务服务页面,点击“户籍迁入”



实名认证后点击【市外迁入-积分入户】进入在线申请


第二步:点击【在线申请】后,阅读相关办理须知,然后进行实名认证






第三步:接下来选择以自有房产或租赁住房来申报


选择自有住房的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内容


选择租房的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内容

电脑申请流程

申请人进入深圳市公安局官网——个人业务办理——"市外迁入-积分入户"申请入口(https://msjw.ga.sz.gov.cn/hzjfrh/app/com/apply/blxz),左侧【在线申请】——点击【我满足条件,开始申请】


  

认真查看申请条件、条件说明、积分说明、申请途径、办理流程及温馨提示

  

  

  

  

  

  

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点击勾选【全部符合】后登录,然后按照系统步骤提交申请信息

  

  

二、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2024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4年9月30日18时停止。受理机关自2024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三、复核及公示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9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4年12月9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10000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四、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积分入户】获取深圳积分入户申报入口、积分项目和分值表、入户条件和申请流程图解、积分测算/申请资格测试/征信查询/社保年限查询/不动产查询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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