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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新引进重点企业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5-04-17 15:35:25

深圳龙华区对新引进来区重点企业(机构)工作的世界大学前300强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8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应在区重点企业(机构)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后申请。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4日。

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第七条,申报人在申报时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

(1)年龄未满40周岁;

(2)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港澳台籍;

(3)与区重点企业(机构)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4)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5)在世界大学前 300 强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自人才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两年内)。

补贴额度

对新引进来区重点企业(机构)工作的世界大学前300强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8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应在区重点企业(机构)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后申请。

申请流程

龙华区新引进来区重点企业(机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属于优秀青年骨干资助的一部分,申请实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模式,于每年5月至6月集中开放受理。

网上办理流程【由企业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企业及机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9MB2D27065K444211108D001),找到本项业务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2.网上预审,工作人员按要求预审(10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

3.审批,区人力资源局对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和程序报批(80个工作日)。

4.征求职能部门意见(10个工作日,此环节为特殊程序,不计入承诺期限)。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核实相关信息,拟定符合资助条件人员名单。

5.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对拟扶持的人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6.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7.办结。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机构)优秀青年骨干资助申请表

2、重点企业(机构)证明材料

由发改、工信、科创、文体机关核发。

3、身份证明材料

4、劳动(聘用)合同

申请人与所在区重点企业(机构)签订的连续 3 年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提供与区博士后站点签订的 2 年以上工作协议。

5、《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的具体下载路径可参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 个人社保网上服务 - 账号密码登录 - 查询服务 - 表单下载 -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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