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11月起广东居民阶梯电价进入非夏季模式,第一档电量由260度降为200度,同样用电量下电费可能增加。
2026年11月起深圳居民阶梯电价进入非夏季标准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按季节划分档位,5月至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2026年11月起进入非夏季标准,各档电量基数相应下调,用电量相同的家庭,电费可能比夏季月份更高。
一、夏季与非夏季标准如何划分
根据《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虑到广东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5月至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两套标准变化的是各档的电量标准,电价加价幅度不变。夏季标准档位电量更高,相对更不容易“跨档”。
二、阶梯电价档位标准
夏季标准与非夏季标准的档位电量及加价情况如下:
| 标准 | 执行月份 | 档位 | 每户每月电量 | 电价 |
|---|---|---|---|---|
| 夏季标准 | 5月—10月 | 第一档 | 0—260度 | 其他电价不作调整 |
| 5月—10月 | 第二档 | 261—600度 | 每度加价0.05元 | |
| 5月—10月 | 第三档 | 601度及以上 | 每度加价0.3元 | |
| 非夏季标准 | 1月—4月、11月—12月 | 第一档 | 0—200度 | 其他电价不作调整 |
| 1月—4月、11月—12月 | 第二档 | 201—400度 | 每度加价0.05元 | |
| 1月—4月、11月—12月 | 第三档 | 401度及以上 | 每度加价0.3元 |
三、电费怎么计算
阶梯电价按档位分段计价,总电费计算公式为:
总电费 = 第一档标准以内的电量 × 第一档电价 + 超出第一档标准且在第二档标准以内的电量 × 第二档电价 + 超出第二档标准的电量 × 第三档电价。
深圳市居民生活电价价目表(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如下:
| 类别 | 档位 | 峰期 | 平期 | 谷期 |
|---|---|---|---|---|
| 居民生活电度电价(阶梯电价) | 第一档 | 65.42 | ||
| 居民生活电度电价(阶梯电价) | 第二档 | 70.42 | ||
| 居民生活电度电价(阶梯电价) | 第三档 | 95.42 | ||
| 居民生活电度电价(峰谷电价) | 第一档 | 111.21 | 65.42 | 24.86 |
| 居民生活电度电价(峰谷电价) | 第二档 | 116.21 | 70.42 | 29.86 |
| 居民生活电度电价(峰谷电价) | 第三档 | 141.21 | 95.42 | 54.86 |
| 合表电价 | — | 69.12 | ||
四、一户多人口与困难群体优惠
1. 一户多人口优惠。 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一户多人口”优惠,每一档电量基数分别增加100度。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自申请日次月有效,原则上有效期为两年。
申报成功后阶梯电量基数如下:
| 标准 | 执行月份 | 第一档 | 第二档 | 第三档 |
|---|---|---|---|---|
| 夏季标准 | 5月—10月 | 0—360度 | 361—700度 | 701度及以上 |
| 非夏季标准 | 1月—4月、11月—12月 | 0—300度 | 301—500度 | 501度及以上 |
2. 低保户、特困人员优惠。 深圳市的低保户、特困人员可享受每月15度免费电的政策优惠,每个家庭限开一户,每年可办理一次。
五、一户多人口申请渠道与流程
办理渠道有三种:“南网在线”APP、“南网在线”小程序、就近地市线下供电营业厅。
第一步:进入业务入口。 在“南网在线”APP首页点击【一户多人口】;小程序则在页面点击【用电变更】,再选择【一户多人口】。
第二步:阅读业务介绍并办理。 进入一户多人口业务介绍页面,点击【立即办理】或【开始办理】。
第三步:添加居住人信息。 点击【添加居住人信息】,选择对应居住人证件,上传原件图片并填写姓名、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地址、与用电户主关系等信息。最少需添加5位居住人;如需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最少需添加7位居住人。
第四步:提交并签订协议。 确认居住人信息后点击【提交办理】,阅读并同意“一户多人口”人员居住地址承诺书,点击【确认签订办理协议】。
第五步:身份认证。 跳转微警小程序后点击【确认授权】,按提示完成人脸识别验证。
第六步:确认签订并查询进度。 核对电子印章信息后点击【确认签订并办理业务】,提交成功后可点击【查看工单详情】或【进入进度查询】查看进度。业务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也可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咨询。
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明,包括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军队士官等户口无法迁入的,根据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视同户籍管理。
六、注意事项
1. 优惠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如之前申请电价优惠政策已满2年,请记得办理续期申请,否则无法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2. 居住人不可重复认定。 如居住人已在其他用电户下成功认定一户多人口,将无法在本用电户下使用该居住人信息办理一户多人口认定。
3. 申报成功后次月起生效。 符合办理条件的居民用户申报成功后,次月起生效执行,即次月的实际用电按新电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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