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低保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试行)

办理须知

1、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我中心已实现联网核查,无需另外提供;若我中心无法查询到,但职工又符合提取要求的,可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提取。

3、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4、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办理条件

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不能销户

办理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原件复印件

2、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现场填写)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正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预约低保提取公积金,办再前往申请人自行选定三家管理部任一家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结果。

申请人现场领取业务回单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管理部办事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M230、M318至“留学生创业园站”或乘坐329、353、365、839、B809、M229至“龙岗中专站”


深圳市宝安区管理部办事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320、718、B805、M375、M382至“圣淘沙”站 乘坐地铁罗宝线(地铁1号线):西乡站D出口


深圳市福田区管理部办事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 1 栋裙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6路、25路、45路、48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B729 至“翠海花园站” 乘坐地铁蛇口线 (地铁 2 号线):侨香站C1出口过马路右转

办理期限、收费

政府承诺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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