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住房消费公积金提取问答
【本地宝编辑】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
1.我缴纳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怎么提取?需要什么证件?
发布内容: 我缴纳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怎么提取?需要什么证件?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按照《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如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职工可携带身份证、联名卡先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在满足“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条件时可以通过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该业务。谢谢!
2.委托还贷提取和装修、物业费用征收,能否同时办理?
发布内容: 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在每月自动提取后,还能提取报销装修、购房、物业费用吗?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申请提取,每次申请提取,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申请提取。若职工选择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后,在按月委托提取期间,职工暂不能再选择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谢谢!
3.问:家庭房屋装修早否可提取住房公积,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您好!家庭房屋装修属于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需要职工累计缴存满12个月才可提取。需要提交的资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