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初中学位申请须知事项
| 五、盐田区初中学位申请须知事项(以下信息为2013年信息,仅供参考) |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或向学校递交资料的,学校不能保证提供学位。
(二)未能在本学区录取的儿童,由教育科负责调剂到相邻的小学报名。
(三)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
(四)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照《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教育科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要求办理。经评估,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凭评估结果及其它报名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不具备的,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布吉宝丽路,电话:28288756,28288756转3122、3123)报名。
(五)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