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体育中考考区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
六、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成立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德育与体卫艺处、市招考办、基础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工委办负责人及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联系电话:82203997、82002115 )。
(二)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收费标准;检查、指导、监督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确定考试科目、时间,研究制定考试方案。
3. 组建全市监考队伍,指导各区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4.对各区体育中考场地、设备、器材和考场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审定各区考试日程。
6.落实考试收费、考号、报名、校对、成绩录入、成绩发布等工作。
7.对各学校、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
8. 审核认定残疾(由市残联审核)、重大疾病、身体发育异常、临时伤病学生的免考、择考及缓考资格。
9.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考区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
1.全市设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
山、龙华、大鹏等10个考区(市属学校按学校所属区域划归相应考区),由各考区选定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的考场。
2.各考区设主考1人,由区教育局(公共事业局)领导担任;副主考若干人,根据考场工作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体育专干、体育教研员和相关学校校长担任。
3.各考区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田径运动电动计时设备。
4.各考区要认真做好本考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的考试日程等安排,并组织好各初中学校考生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须在一天内完成,全市体育中考工作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而需停考的,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可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组及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
5.考场应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且便于封闭管理,靠近大部分参考学校。各考区选定考场后于4月15日前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
6.各考区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7. 各区负责安排本辖区考生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报名、考试,并负责接受本辖区具有深圳户籍但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升学体育考试报名、考试。
8.各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的食宿;监考人员工作补贴按照我
市中考文化课考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监考人员的组成及职责
1.各考区考试监考人员从全市各区统一抽调,并严格实行全市10个考区监考员全员交叉混编和调派轮换。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若干人、纪检2人、考务2人、监考员不得少于80人。
2.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知相关纪律及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一视同仁,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参加市或区组织的培训学习之后签订承诺书。
3.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4.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5.考试负责人要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并在每场开考前监考人员随机轮换。
6.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检录员提前30分钟),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带通讯工具。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7.考务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与参加考试的学校联系,收齐该校全部考生成绩登记卡。考务人员对缺考、缓考学生进行登记,并做好分道、分项等工作。检录长召集考生在指定地点集合,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8.考务人员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注意事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每项考试完成后,监考员应当场宣布成绩,同时,记录成绩的监考员复读确认成绩,并要求考生在成绩登记卡上确认签名。
10.登记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监考人员应会同录像人员、技术监督或主考(副主考)用红色笔进行更正,并签上三名以上更正人姓名。所有更改过的成绩登记卡,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交市招考办备查。
11.每所初中学校考试完毕后,考务人员应将考生成绩登记卡按班检查无误后,装袋密封交考区保管。本考区考试完毕,考务人员应立即将考生成绩登记表一起送市招考办保存。
12.成绩复核: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由考生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将申请复核考生名单汇总,在本校考试结束三天内,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