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办理流程-内地人才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国内非深圳户籍人口;
2.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或具备高级技师技术等级;
所需材料
申请表
单位营业证明
原件+复印件(两份)
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没有身份证的申请人可提交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聘用/劳动合同书
原件
现场审核原件后当场退回
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原件+复印件
其他资料
1.以研究生以上学历为申办条件人员,提供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申办条件人员,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以高级技师为申办条件人员,提供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高级技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20-49周岁女性人员,提供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或流动人口生育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 1
用人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上人才居住证业务申报系统先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上报信息成功后打印申请表格;
- 2
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 3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受理、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交申请人或其委托人;
- 4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局批准后,申请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到用人单位或在深居住地辖区公安机关受理点办理人才类《深圳市居住证》。
办理时限
20天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公安机关受理点办理人才类《深圳市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