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自愿缴存期满后还可以申请缓缴吗
自愿缴存期限届满后,企业还可以重新办理缓缴或者降低比例至3%吗?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还可以办理吗
自愿缴存期限届满后,企业还可以重新办理缓缴或者降低比例至3%吗?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缴存业务期限届满(2020年6月30日)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或者降低比例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已办理自愿缴存业务的,自愿缴存周期不纳入该期限范围)。
缓缴以及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及材料
企业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只要企业和职工充分协商,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审议通过,即可预约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至3%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解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确认表》或《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确认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经公示后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决议书(盖相应章);
(3)企业出具的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4)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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