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丧失劳动力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及说明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APP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详见正文。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i深圳APP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通过预约办理选择“发起预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
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
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
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刷卡验密)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或委托配偶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
5.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须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7.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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