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缴存方式有哪些
职工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业务设立个人缴存账户,设立时应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设立个人账户
职工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设立业务设立个人缴存账户,设立时应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缴存方式有哪些?
缴存方式包括托收、现金、支票、转账。选择托收方式缴存的,职工可在1-20日之间选定托收日(缴存日),公积金中心于托收日自动从职工关联的个人存款账户中扣缴住房公积金。
职工也可以在每月托收日前任意一天主动办理汇缴当月住房公积金。
职工选择现金、支票或转账方式缴存的,需预约到柜面现场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存范围之外单位的职工,可以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按协议约定的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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