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需要停领的情形有哪些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文中规定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详见正文。
停领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注意!重新就业,包括离开深圳市异地就业。
停领方式
申请入口:http://hrss.sz.gov.cn/szsi/index.html
第一步:进入深圳社保局官网,点击【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失业保险】—【停领失业保险待遇】,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取深圳失业金申领/查询入口、领取标准和申领流程以及失业登记申报入口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