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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安区宝安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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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时间 提前5天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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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2月9日24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的,在具备复工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 日(自然日)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 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员工人数300 人(含)以上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申报,由街道初审通过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工协调组(设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建设工程项目,分类分级向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 大鹏区大鹏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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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一)报备申请

    各行业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申请复产复工的,须要在具备复工条件的前提下,至少提前5个自然日下载填写复产复工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通过电子邮件,根据以下分类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

    1.员工人数300 人以上(含300)企业及科研机构,向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申请报备。

    2.员工人数300 人以下企业,向所在办事处申请报备。

    3.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企业需要在现场核查期间提供纸质复产复工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未能加盖公章的企业,需要在现场核查期间协助核查人员联络法人确认)。

    (二)现场审核

    在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办事处在接到报备材料2日(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核查:

    1.经核查符合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办事处在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上填写同意复工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复产复工备案表送达企业。

    2.对材料不齐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办事处一次告知补正。
  • 罗湖区罗湖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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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时间 提前5天报备
    备案平台 www.yiyuansafe.com/startup/r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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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罗湖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复工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罗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罗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 南山区南山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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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2月9日24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区相关部门或街道办报备。企业应填写《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签署《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南山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流程》提出申请,区相关部门或街道办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应在接到报备材料3日(自然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尽快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全区各类企业经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未备案企业一律不得复工。
  • 盐田区盐田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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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2月9日24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复工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进行报备。报备实行分级管理:

    1.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企业、辖区重点企业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重点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商贸企业,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入驻企业、金融机构。“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之外且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纳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工地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区住房建设局办理报备手续。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纳统的旅游企业和酒店。

    区国资局: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及其管理产业载体内的企业。

    盐田综保区服务中心:负责注册登记或办公地址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所有企业。

    盐田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重点餐饮企业、农贸市场。

    2.员工人数300人以下且在“辖区重点企业名单”之外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
  • 坪山区坪山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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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2月9日24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复工条件的前提下,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报备。报备按如下条件实行分类实施:
    1.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复工专班殷雯,联系电话:19925260671;
    2.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
    3.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建设工程项目,区管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区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市管项目统一向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 光明区光明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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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于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企业,企业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准备好申请资料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复工核查部门预约上门核查(企业厂区有园区管理方的,园区管理方需履行主体责任先行核查),核查部门原则上应于3天内进行现场核查;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符合开复工条件,核查部门出具核准意见后复工。
  • 龙华区龙华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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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2 月9 日24 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复工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 日(自然日)报备。报备按如下条件实行分类实施:
    报备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报备;
    报备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报备,由街道备案通过后报区疫情防控机构备案;
    其中,涉及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区级备案接收部门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备案接收部门为街道疫情防控机构。
  • 龙岗区龙岗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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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2月9日24时后,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报备条件的前提下,须至提前5日(自然日)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报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工业企业,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具体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电话:28909110
    2、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各街道此类企业名单,由区应急管理局直接告知街道)。各类临时作业、“三小”场所向所在街道区疫情防控机构报备(具体由各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协调)
  • 福田区福田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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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2月9日24时后,福田全区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备案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进行报备。报备需提交材料:
    1.《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企业对照复产复工条件“四个到位”开展对照自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填写落实情况;
    2.《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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