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发布2026年自主招生章程,自主招生人数为150人,自主招生班级为“圆梦工匠”订单班,采用“订单式”培养,以工学结合为特色,以毕业即就业为目标,校企合作开展的定向人才培养模式,详见正文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6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深招办通知要求,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合设立“圆梦工匠”订单班,培养复合型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校企双方考核合格后进入合作企业稳定就业。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创景路13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全寄宿
第八条
毕业条件: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培养模式
第九条
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为150人;
招生专业及专业代码为: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660303)。
第十条
培养模式
自主招生班级为“圆梦工匠”订单班,采用“订单式”培养,以工学结合为特色,以毕业即就业为目标,校企合作开展的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建课程资源与师资队伍实施教学,实现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引入企业真实生产项目开展实训,服务学生,毕业后顺利参加工作。
为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班级组建后,学校将与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由企业、学校、学生(及监护人)共同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学生毕业工作后,可自主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在获得在职专本科学历后,申请工会“圆梦计划”学历教育补贴。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自主招生对象:参加深圳市中考且符合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户籍不限。
(二)根据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通过学校自主招生考核并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但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也不得退档转录到其他学校。凡违反本项规定,学校无法正常录取,后果自负。
第五章 报名方法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
4月25日15:00-5月5日18:00
(5月6日18:00 补充修改完善资料截止)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
访问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官网地址https://www.ceice.org,认真阅读自主招生章程,填写相关信息后,自行下载打印《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填表、盖章、签字并粘贴照片(资格审查表无初中毕业学校盖章,无班主任和监护人、学生签字,内容有涂改的资料均视为报名无效),并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等资料,进行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请保证报名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能正常接收到我校短信平台发送的通知。)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
资格审查要求。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需如实填报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关资料,上传资料不清晰或附件不齐全的,将退回修改重新填报,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以登录微信公众号通过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同时学校也会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资格审核通过短信。
第七章 测试方式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需要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
(一)考试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创景路13号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
(二)考试时间:5月10日(周日8:30-18:30)
(三)考场信息查询: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以及我校官网的“2026年招生工作”专栏,同时关注手机短信通知。
(四)参加考试时需携带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需A4纸格式)
1.自主招生准考证、身份证(5月7日-8日登录学校微信公众号招生入口,确认报名考试,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7日9:00-8日18:00)。
2.《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微信公众号报名入口打印)。《审查表》指定栏须加盖学生初三学籍所属学校的公章,班主任以及学生本人、监护人签字。
3.学校自主招生政策知晓确认表(5月7日—8日登录学校微信公众号招生入口,下载表格并由学生及监护人签名)。
(五)考核方式与流程:
环节一:综合素质测试
(机试,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
1.测试重点:学生的数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归纳总结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及思想品德、人际交往、生活常识、法律常识等综合素质。
2.测试形式:闭卷机试
3.测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确认考试场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考场候考,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可提前交卷,每位考生当天仅有一次考试机会。
(2)进入考场后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按指定座位就座。考生应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答卷。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3)考生除个人证件以外其他物品均不准带至座位(特殊情况需申请),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或物品带至座位或在考试过程中拿出的,一律成绩零分处理。
(4)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得窥视他人试卷;不准传抄答案;不得互对答案;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如有上述行为一律按成绩零分处理。
4.考生须现场确认测试成绩并手写签名,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环节二:心理健康测评
(机试,时长10分钟)
1.测评内容:本次测评主要了解考生的日常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状态,了解考生的职业性格特征及应对问题的能力等。
2.测评形式:本次测评采取机试的形式,由第三方心理咨询专业机构负责开展。
3.测评要求:
(1)测评考生以准考证号登录测评系统,按提示和要求完成测试。
(2)本次测评所涉及题目的答案没有对错之分,请考生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作答。
(3)心理健康测评结果是自主招生选拔的必要条件,但不计入最后综合成绩。
环节三: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100分,时长30分钟)
由企业组织现场实操考核。
具体安排如下:
1.测试重点:看图识图能力、任务理解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工具使用规范性等职业基础素养与操作能力。
2.测试形式:动手操作
3.测试流程:
(1)考生现场领取《实操任务书》,任务书中以图文形式清晰呈现待完成的操作任务与要求。考生根据任务书独立完成操作。考场统一提供实操所需的材料及工具,考生无需自备。
(2)由企业选派主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学生作品进行成绩评定,学校不参与评分。
4.考生须现场确认测试成绩并手写签名,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环节四:面试(满分100分)
由企业组织面试,企业选派面试官。
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重点:面试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考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临场反应与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与责任心等综合素质,以及着装是否整洁得体、发型与配饰是否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是否文明礼貌等方面。
2.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总成绩计算排名。
(六)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
第十七条
成绩公布与录取
(一)
根据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对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为期三天),上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备案。录取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学生监护人。
(三)
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须在收到录取短信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及监护人到校签署校企培养三方协议,于7月底与中考录取考生同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四)
凡通过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转录其他学校,不得转至其他专业,在校期间不得转班级。
第八章 工作时间安排
第十八条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对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深价联字〔2009〕7号文件标准执行,住宿费450元/学期;学生教材的选用按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7号)、《广东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粤教职〔2023〕7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每学期开设的课程确定,教材费由学生及家长直接向学校公开招标的中标教材供应商支付。
第二十条
资助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
凡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市户籍学生、符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免学费。其余深价联字〔2009〕7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助学金
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享受政策规定的国家助学金2300元/学年/人,共3年。
(三)奖学金
我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章 组织保障及监督机制
第二十一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学校中职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整体工作的统筹协调,包括制定并组织落实全校招生方案、做好学校形象宣传、统筹组织自主招生宣传及报名工作等;自主招生考务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务相关工作,组织出题改卷、学生机试面试、公布录取名单等。
第二十二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按照“专人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6年自主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按照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此项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第二十三条
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为我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我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755-23678699、23678696。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咨询及联系工作,主要方式如下:
招生咨询QQ群
847394732
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678669
0755-23678693
0755-23678695
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官网
http://www.ceice.org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工作,自市招办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自主招生报名入口
资格审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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