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4月27日深圳发布龙栖华府安居房配售通告,共配售688套房源,配售对象包括深圳安居房轮候内及库外家庭,详细请看正文。
2026龙岗区龙栖华府安居房申请条件(4月)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龙栖华府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通告,比以往新新增了队列,申请条件更加宽松,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对象及条件
认购本批次住房,按照申请家庭资格条件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第一队列:(满足其中之一)
1.属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家庭且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
2.在本通告认购截止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且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人才证书虽不在有效期但期末评估合格)
第二队列: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第三队列: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本市户籍限制,未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年满30周岁。
申请家庭在认购截止日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深圳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面向人才配售)、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
注意: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
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①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残疾人。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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