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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认购信息变更及撤销申请方法

导语 深圳安居房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修改信息可通过认购信息变更功能操作;如需撤回申请可通过撤销认购申请功能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深圳安居房认购信息变更及撤销申请方法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提交后,如发现信息有误或申请意向发生变化,可通过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信息变更或撤销申请。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

  一、认购信息变更

  功能说明:当认购申请已提交但尚未进入选房阶段时,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申请变更。

  适用情形

  1. 家庭成员信息需要修改

  2. 联系方式需要更新

  3. 认购意向需要调整(两房改三房或三房改两房)

  4. 认购队列需要变更

  操作路径:登录系统 → 进入认购申请模块 → 选择【认购信息变更】

  “认购信息变更”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二、撤销认购申请

  功能说明:当不再需要参与本批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时,可申请撤销已提交的认购申请。

  适用情形

  1. 主动放弃认购资格

  2. 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

  3. 选房前改变购房计划

  操作路径:登录系统 → 进入认购申请模块 → 选择【撤销认购申请】

  “撤销认购申请”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三、变更与撤销的限制

  1. 时间限制:信息变更和撤销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常为认购截止前

  2. 次数限制:每批次认购可能限制变更和撤销的次数

  3. 选房后不可撤销:完成选房后将无法撤销认购申请

  四、系统其他功能模块

  认购申请系统提供五大功能模块:

  1. 认购申请:提交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

  2. 认购信息变更:修改已提交的认购信息

  3. 撤销认购申请:撤回已提交的认购申请

  4. 预约看房:预约实地看房时间

  5. 打印选房通知书:打印选房相关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信息变更和撤销操作需慎重,一经确认不可逆

  2. 变更后的信息将重新审核,请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3. 撤销申请后,如需再次申请需重新提交

  4. 建议在变更或撤销前仔细阅读当批次配售通告的具体规定

  5. 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0755-83786620,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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