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安居房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修改信息可通过认购信息变更功能操作;如需撤回申请可通过撤销认购申请功能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深圳安居房认购信息变更及撤销申请方法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提交后,如发现信息有误或申请意向发生变化,可通过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信息变更或撤销申请。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
一、认购信息变更
功能说明:当认购申请已提交但尚未进入选房阶段时,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申请变更。
适用情形:
1. 家庭成员信息需要修改
2. 联系方式需要更新
3. 认购意向需要调整(两房改三房或三房改两房)
4. 认购队列需要变更
操作路径:登录系统 → 进入认购申请模块 → 选择【认购信息变更】
“认购信息变更”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二、撤销认购申请
功能说明:当不再需要参与本批次安居型商品房认购时,可申请撤销已提交的认购申请。
适用情形:
1. 主动放弃认购资格
2. 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
3. 选房前改变购房计划
操作路径:登录系统 → 进入认购申请模块 → 选择【撤销认购申请】
“撤销认购申请”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三、变更与撤销的限制
1. 时间限制:信息变更和撤销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常为认购截止前
2. 次数限制:每批次认购可能限制变更和撤销的次数
3. 选房后不可撤销:完成选房后将无法撤销认购申请
四、系统其他功能模块
认购申请系统提供五大功能模块:
1. 认购申请:提交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
2. 认购信息变更:修改已提交的认购信息
3. 撤销认购申请:撤回已提交的认购申请
4. 预约看房:预约实地看房时间
5. 打印选房通知书:打印选房相关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信息变更和撤销操作需慎重,一经确认不可逆
2. 变更后的信息将重新审核,请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3. 撤销申请后,如需再次申请需重新提交
4. 建议在变更或撤销前仔细阅读当批次配售通告的具体规定
5. 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0755-83786620,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