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罗湖第二批公租房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5.4万元,3人及以下家庭财产66万,4人及以上87万。
2026年罗湖第二批公租房收入财产限额详解
罗湖区2026年第二批公租房配租需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按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两项指标核定。
一、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
限额标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该指标核算认租家庭全体成员的人均年收入水平。
二、家庭财产总额限额
家庭财产总额按人口数分档设定上限:
| 家庭人口 | 财产总额上限 |
|---|---|
| 3人及以下(含单身居民) | 66万元(含)以下 |
| 4人及以上 | 87万元(含)以下 |
三、经济状况核对要求
(一)认租家庭需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作为收入财产核验依据。
(二)核对报告出具时间要求:2025年12月8日之后。
(三)经济状况核对已转为常态化受理,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申请办理。
申请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经济状况核对
四、特殊家庭认定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可豁免经济状况核对,直接纳入认租资格认定范围。
详情请查看:下载特殊家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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