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南山区领航卡租房补贴不得与领军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补租等多项住房保障政策同时享受,违规将被追责。
南山区领航卡租房补贴互斥规则说明
申请南山区领航卡租房补贴需遵守互斥规则,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多种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补贴或优惠政策。以下是详细的互斥规则说明。
一、不得同时享受的租房补贴政策
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以下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
•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 人才住房补租;
• 社会存量住房补租;
• 前海总部企业人才租房补贴;
• 其他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
注意: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不可享受上述租房补贴政策,否则不符合领航卡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二、不得拥有的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住房范围包括:
• 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
• 其他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三、不得享受的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 未正在租赁(含免租金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 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四、重复申请处理规则
1. 申请人在申请领航卡租房补贴时,需如实申报是否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 如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需在申请前停止享受,否则不予通过审核;
3. 虚报瞒报等违规申领的,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 停发补贴;
• 不符合发放条件期间取得的补贴应予退还;
• 自本年度起3年内,不再受理该持卡人及其创办企业或组织的人才安居保障申请。
五、政策衔接说明
关于新旧政策的衔接:
• 2022年度及之前认定的"领航人才"(A、B、C类)租房补贴政策已逐步过渡到"南山领航卡"政策;
• 2023年度起,租房补贴仅面向"南山领航卡"A卡、B卡持卡人发放;
• 原领航人才政策与领航卡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可按新政策申请。
六、咨询方式
如对互斥政策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
• 区住房住建局:26099907、26919244、88167602
• 区人才工作局:88169056、88169059
>>> 南山区领航卡租房补贴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