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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工作指引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导语 《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工作指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要求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实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中小学、幼儿园每餐次陪餐,高校每天陪餐,中小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组织1次家长陪餐,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

  《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工作指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要求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实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中小学、幼儿园每餐次陪餐,高校每天陪餐,中小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组织1次家长陪餐,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 每月至少组织1次家长陪餐

  《指引》明确要求全省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陪餐时间为学生正常在校时间,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高等院校每天需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则要求每餐均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

  《指引》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并落实家长陪餐制度。即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每月至少组织1次家长陪餐,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人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陪餐工作座谈会,对相关问题进行反馈。

  《指引》明确支持家长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到校陪餐。

  陪餐人员与学生 应“同质同价”付费就餐

  《指引》对陪餐细节提出了具体要求:陪餐人员必须和就餐学生一起排队,与学生“同质同价”付费购餐,并在同一区域就餐

  陪餐过程中,陪餐人员还需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记录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并主动跟进解决。

  》》原文链接: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6/13/content/post_4910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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