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市司法局2026年7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深圳市司法局2026年7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人士可以在2026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https://sf.sz.gov.cn/hdjlpt/yjzj/answer/51595)。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901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angjh@sf.sz.gov.cn。
《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五章四十条。主要内容为:
(一)完善绿道定义,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绿道定义,明确绿道为兼具生态保护、休闲游憩、健身运动、绿色出行等功能的线性绿色开敞空间,与国家、省有关绿道建设管理制度相衔接。二是将碧道、休闲骑行道等纳入绿道体系,推进各类线性绿色开敞空间统筹规划、融合建设、统一管理,促进绿道资源整合和功能提升。三是健全绿道管理体制,明确市、区绿道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健全规划体系,规范建设管理
一是完善绿道专项规划制度,明确绿道专项规划编制、调整、公示等程序要求,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二是规范绿道规划建设要求,明确绿道及控制区建设事项,加强对控制区内建设活动的规范管理。三是建立绿道档案管理制度,实现绿道建设、变更、维护全过程的动态记录与可追溯管理。
(三)优化运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一是完善绿道运营维护机制,实行政府监管与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相结合,明确运营单位责任,鼓励利用绿道沿线存量资源,打造多元业态。二是优化绿道经营管理制度,允许依法依规设置便民服务设施,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三是规范绿道保护管理制度,细化占用、挖掘绿道管理要求,优化车辆通行管理、安全巡查、应急管理等制度措施,保障绿道的安全运行和秩序维护。(四)深化公众参与,推进共建共享一是完善信息公布制度,明确公开绿道线路、开放时间、活动安排等信息,并建立绿道封闭、恢复开放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二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绿道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共建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