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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公租房退库补贴申请后能否重新申请轮候?

导语 签订筹集协议后统一退出公租房轮候,停止补贴后可重新申请轮候。重新申请须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收入财产限额标准。

  宝安区公租房退库补贴申请后能否重新申请轮候?


  签订宝安区社会存量住房筹集协议的家庭注意!签订协议后将从公租房轮候册统一退出,停止补贴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请轮候,但需满足收入财产限额标准。

  一、退出轮候规则

  根据宝安区2026年度政策,签订社会存量住房筹集协议后,将统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这意味着什么?

  退出轮候后,家庭将不再参与公租房配租排队,无法通过轮候方式获得公租房房源。补贴期限为3年,期满后不再发放补贴。

  二、停止补贴后能否重新申请

  可以重新申请。因筹集期满或其他原因停止领取补贴后,若符合届时相关政策,可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关键提醒:重新申请须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2号)规定的收入财产限额标准。

  三、收入财产限额标准要求

  根据市政府令第352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需同时满足收入和财产两方面的限额标准: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

  限额标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该指标核算认租家庭全体成员的人均年收入水平。

  家庭财产总额限额

  家庭财产总额按人口数分档设定上限:

家庭人口 财产总额上限
3人及以下(含单身居民) 66万元(含)以下
4人及以上 87万元(含)以下

  四、申请建议

  ⚠️ 重要提醒:申请人应综合考量,按需选择适合自己家庭的保障方式。

  签订筹集协议退出轮候前,请务必考虑:

  1. 家庭住房需求周期

  确认3年补贴期限内家庭住房需求是否稳定,避免补贴期满后面临无房可住的困境。

  2. 未来轮候预期

  退出轮候后重新排队周期较长,需预留足够等待时间。

  3. 收入财产变化

  重新申请时需符合当时的收入财产限额标准,若预计未来收入可能超出标准,需谨慎决策。

  >>> 2026宝安区公租房筹集社会存量住房通告(退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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