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宝安区公租房筹集面向2026年7月17日前宝安户籍的轮候在册家庭,需承租有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且在深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购房优惠。
2026年宝安区公租房筹集社会存量住房申请要求(7月)
宝安区2026年度公租房筹集面向特定群体,须同时满足户籍、住房、房产三项条件。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一、受理对象
2026年7月17日18:00前属于宝安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宝安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申请人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申请人本人。
二、受理条件一:已承租社会存量住房
申请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
⚠️ 已被用于申请和领取社会存量住房补贴的住房除外,不能重复申请。
房屋编码可通过扫描门上网格二维码或查看房屋租赁凭证等方式查询。
三、受理条件二: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优惠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
住房类型包括(不限):
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含预售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含预售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包括(不限):
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社会存量住房补贴、人才住房补租等。
购房优惠政策包括:
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等。
四、受理条件三:其他条件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特别说明
特殊家庭、有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签约的权利。
有意向申请的家庭,请提前核实自身家庭住房、户籍、补贴享受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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