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7月24日龙岗区住建局公布绿海山河逸居2026年第四批常态化配租保租房认租终审结果与选房签约安排的通告,详细请看正文。
2026龙岗区绿海山河逸居第四批常态化保租房终审及选房签约通告
根据龙岗区住建局发布的关于绿海山河逸居保障性住房项目常态化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及初审审核公示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6年第四批次),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对资格审核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现将终审结果予以公示,并就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终审合格名单
经核查,本批次终审合格认租个人(家庭)7户,【点击此处获取名单】
二、选房签约事项
(一)选房时间
2026年7月27日上午9:30-10:30,房源选完即止。请合格认租家庭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按时到场选房。
(二)选房地点与方式
选房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终审合格名单中的选房顺序依次选择对应认租户型的住房,房源选完即止。对应认租户型住房选完后,后续排序到位的选房家庭无可选房源的,不计入放弃次数。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后,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他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模板【点击此处下载】。
(四)签约所需证件及资料
① 身份证原件 + 复印件1份
② 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原件 + 复印件1份
① 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复印件1份
② 主申请人授权委托书1
份③ 主申请人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原件 + 复印件1份
⚠️ 特别提示:
签约到场人
所需证件及资料
主申请人本人
成年共同申请人
其他人(受托人)
① 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 复印件1份② 主申请人经公证处开具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③ 主申请人深圳本地银行借记卡原件 + 复印件1份
事项
说明
委托他人选房的
身份证复印件及借记卡复印件须提前签字按手印
借记卡预存金额
须预存足够金额支付租赁保证金(= 所选房源 2个月租金)
签订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可自行联系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办理入住手续,预约电话:0755-36394112。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龙岗区住房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受理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四、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房源具体信息【点击此处查看】,请认租个人(家庭)提前查阅。
本批次认租单身公寓合格个人(家庭)共5户,可选房源2套,排位靠后的认租个人(家庭)或无房可选,将自动列入轮候并在下一批次按受理编号顺序优先选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个人(家庭),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三)认租个人(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户型的房源。
(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个人(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户型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的。
2.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若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核实,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0755-28589932,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