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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购买商品房后什么时候停止租房补贴

导语 深圳购买商品房后,自不动产登记机关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补租资金;办理过房屋预售备案的,从完成备案次月起停发。

  深圳购买商品房后什么时候停止租房补贴

  在深圳购买了商品房,租房补贴(补租资金)并不会立即停发,而是从房屋登记或预售备案完成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具体停发时点按以下两种情形确定。

  停发时点

  1. 已完成房屋所有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因购买、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的,自不动产登记机关完成房屋所有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补租资金。

  2. 已办理房屋预售备案的。 办理过房屋预售备案的,从完成房屋预售备案的次月起停止发放补租资金。

  也就是说,无论是以购买、赠与、继承还是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取得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只要完成登记或预售备案,补租资金都会在次月起停发。

  来源:龙岗住建局https://www.lg.gov.cn/bmzz/zjj/xxgk/qt/cjwt/content/post_12998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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