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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国人住宿登记是谁办理(附免重复登记情形)

导语 深圳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可由本人或留宿人办理,首次办理建议留宿人协助。返回自有住所或持有效居留证件返回经常住所的,无需重复登记。

  深圳外国人住宿登记谁可以办及免重复登记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外国人住在旅馆以外的住所(租住房、亲友家等),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目前该登记已实现全国网上办理,网上办理与现场办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线下渠道同步保留,两种方式任选。

  一、可办理人员范围

  住宿登记可由本人办理,也可由留宿人办理。

  首次办理:建议由留宿人协助办理,以确保住所信息准确。

  可自行办理:住在自有住所的,或曾在该平台办理过同一住所登记的,可自行办理。

  二、无需重复登记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需重复登记:

  一是在中国境内自有住所居住,境内外旅行后返回该自有住所的;

  二是持居留证件、永久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经常住所居住,在同一证件有效期内,境内外旅行后返回该经常住所的。

  自有住所是指外国人或者其配偶在中国境内所有的住所。经常住所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长期居住或者计划长期居住的住所,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长期”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超过180日。

  三、注意事项

  1. 住宿登记是法定义务。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按规定办理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2. 网上操作遇到困难时。 可查看平台内的《网上办理住宿登记指南》,或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12367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外服务窗口或者属地公安派出所。

  3. 政策信息以国家移民管理局最新发布为准。

  >>> 深圳外国人旅馆以外住宿登记网上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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