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深圳带押过户资金托管业务扩容,新增商务公寓、商铺、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商品房,适用贷款品种扩展至除经营性贷款外的抵押贷款。
2026年深圳带押过户资金托管服务范围扩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升级存量房“带押过户”资金托管业务,服务范围与适用贷款品种同步扩大。商务公寓、商铺、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商品房纳入办理范围,贷款品种也不再局限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一、服务范围扩容
在原有住宅类存量房基础上,新增商务公寓、商铺、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商品房,均可办理“带押过户”资金托管。
二、适用贷款品种扩容
适用贷款品种从仅限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扩展至所有依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贷款,但经营性贷款除外。
三、业务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在押不动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即可办理转移登记、再次抵押等手续,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相比以往流程链条长、办理周期久、交易成本高、资金风险大的情况,现在无需提前结清贷款,大幅精简办事环节,免去高额开支,并由资金安全监管。据统计,每笔带押过户业务平均可为交易双方节省2至3万元交易成本。
四、办理条件
办理存量房“带押过户”资金托管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买卖双方已完成购房买卖合同网签
买方已准备好足额的购房首付款
如卖方名下尚有未结清的非经营类贷款,须取得卖方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买卖双方共同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现场办理,也可由代理人凭公证委托书代为办理
买方和卖方的贷款银行,均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资金托管业务合作的银行
五、受理材料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如交易房屋卖方名下存在非经营类贷款,须由卖方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办理“带押过户”资金托管的函件,函件内容应包含:同意办理“带押过户”、卖方贷款银行提供的收款账户或指定收款账户、预计结清金额、收款起止期等;如仅存在公积金贷款,则无需提供
买方和卖方在银行开设的一类借记卡;企业则出示盖公章的企业账号材料
六、办理流程
第一步:签署三方协议并支付首付款。 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签署《“带押过户”三方资金托管协议》;买方领取首付款交存通知书,并支付首付款。
第二步:买方申请贷款。 买方凭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到账通知书向银行申请贷款。
第三步:完成过户及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 买卖双方完成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后,买方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第四步:划转托管资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转托管资金。
第五步:注销原抵押登记。 卖方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登记。
七、办理网点
| 办理网点 | 地址 |
|---|---|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 |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宝安管理部)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东侧2楼 |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 | 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
| 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华管理部) | 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18号深圳通大厦第二层208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