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罚款比内地贵5-10倍

  深圳特区特在何处?在深圳街头随便抓一个路人来问,不一定能得到明确答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草案)》出来之后,估计不少路人会说深圳最近之特就特在交通违章罚款特贵。根据草案,一年内闯红灯4次以内每次罚款1000元,4次以上每次罚2000元,8次以上每次罚5000元,10次以上每次罚1万元。酒后驾驶处5000元罚款,醉酒驾驶则处1万元罚款,分别是国家规定的10倍和5倍。

  基本上可以说深圳是国内人均收入最高的城市,交通违章罚款比其它城市昂贵一些,也在情理之中,但深圳比内地贵5倍、10倍就不好理解了。深圳的交通罚款早就贵一两倍,也不见得深圳的交通秩序比其它城市好多少,为什么还要继续把罚款金额翻一倍、翻数倍?

  在美国闯红灯罚款才罚18美金,不仅人均收入值的相对值少于中国,绝对值也低于内地的200元人民币,但是交通违章现象却比国内少多了。奥妙何在?在于罚款之外!因为任何一次交通违章记录都会被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当作个人信用资料查阅,今后在购买保险或者申请贷款时,会在审批条件和价格上遭遇格外关照。交通违章案底给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那远比交通罚款更让人畏惧,尤其对于富人来说代价高昂。由于后果严重,违章人数少,所以政府的交通违章收入占比不高。

  不过有一种违章,美国地方政府也是有意纵容的。那就是超时停车,超时或违章停车不会危害他人安全。于是政府除了罚款,并无其它惩戒措施,以便尽量多违章者尽情尽兴缴纳罚款。动机和深圳政府类似,增加财政收入。奥巴马年轻时在哈佛法学院就读期间曾多次违章停车遭罚,但一直没有交清罚款。2008年1月,奥巴马在正式宣布参加总统竞选两周前,拿出375美元,补交了大学期间的15份交通罚款及滞纳金。那时奥巴马已经是一名当选联邦参议员,美国人不把它当丑闻,可见相当轻视。

  只要是纯粹的罚款,金额再高也算不上重典峻法。虽然对于普通私家车主,千元级罚款相当沉重,但是对于富到一定程度的人来说,千元交通罚款也就是眨一下眼睛或者皱一下眉头的事情。对于公车司机,违章罚款就是多走一道报销程序而已,举手之劳。“重典峻法”的提法除了给人以敛财之嫌外,另一个效果大概是想把深圳拥堵的路面腾出来给公车和富豪们享受吧。由于拥堵,深圳交通局受到的压力不小。压力当然是来自于上面那些不必为交通罚款自己付账的人,于是提高罚款金额成了上下左右各部门之间最容易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

  特区享有令其他城市艳羡的立法权,人们指望其为中国改革当开路先锋,而不是用来把特区建设成浪费型政府。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评价中心日前发布的《2009年广东省市、县两级政府综合绩效评价红皮书》,在政府节约开支一项中,深圳和珠海包尾,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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