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如何转入深圳?

  咨询内容:

  你好,我的社保在2006年11月前一直在广州缴交,06年11月由于换工作原因来到深圳,并且开始在深圳缴交社保,2008年8月我把户口也从广州调往深圳(调干),请问我能否把06年在广州缴交的社保转移到深圳,转移的是只有个人部分还是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可以转移,具体的的转移手续和需要的证明有哪些?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调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视为本市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合并计算。

  非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申请转入人到深圳市社保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到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凭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员工养老保险转移凭单到我市社保机构查核(约20个工作日左右),经查核到帐后,属个人缴费的,直接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转入手续;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提供转移单及内地缴费工资明细表、调动人员凭《调动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户籍迁入的凭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按规定处理。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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