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不熟 引来麻烦一串

  要说成为“有车一族”后,生活还真是方便了很多,周末家庭聚会可以开车去;购个物看个电影可以开车去;带孩子逛个公园可以开车去……不过用车过程中也会有些小事让人很麻烦,尤其是有些状况需要保险公司赔付时,自己还不懂,这时就很难受了。  麻烦事一

  未索要交强险复印件 少获赔100元

  武小姐在工农广场附近上班,本月6日她在上班停车时,与停车场内的另一辆车发生了刮蹭,保险公司理赔员出险后,认定是武小姐的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在赔对方车辆后,同时还得赔给武小姐500元修车的费用。听说保险公司还赔给她500元,武小姐也就没太在意。不过她去4S店修车时发现,得600多元才够修车的费用,这她也就认了,最让她闹心的是保险公司说好了赔她500元,可是最后只赔给她400元。

  因为武小姐当时没有向对方索要其车辆交强险的复印件,所以她自己的保险公司要少赔她100元。

  麻烦事二

  事故双方都有责任 理赔挺麻烦

  8日,王女士驾车从东南湖大路驶入赛得广场西口,想从赛得广场的东口驶出,她走的是从广场内环算起的第二条环路,她还没到仙台大街那个口时,在内环第一条道上驾驶想从仙台大街口出广场的李先生开着自家运货的轻卡与王女士的车相撞,王女士车的左后门与李先生车的右前方相撞。

  两位下车一看,原来他俩都越了线,在第一道和第二道的界线上相撞的。王女士车的左后门出了个直径约50厘米的大坑,而李先生车的右前方也有一个坑,大灯和雾灯都受损,同时还有三处漆面需要补。双方都有责任,要是保险公司不给赔的话,那可要一大笔钱。无奈中,王女士和李先生打电话向本报求救。

  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会赔偿,但是会比单方有责的赔起来麻烦。拿他们这次的情况来说,王女士修车要花4200元,李先生修车要花4300元,而事故中王女士应付40%责任,李先生应付60%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双方的交强险会互陪2000元(因为交强险最高赔偿上限为2000元),其余部分走双方的商业险,王女士除去李先生交强险给的赔款2000元外,还差2200元的修车款,由李先生的商业险承担60%为1320元,她自己的商业险承担40%为880元。李先生除去王女士交强险给的赔款2000元外,还差2300元的修车款由王女士的商业险承担40%为920元,他自己的商业险承担60%为1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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