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学初中新生不开设重点班

9月1日起实施,如有学校违反,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参评先进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9月1日起,全省全日制普通小学一年级平衡班班数2个以上的新生和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一年级学生编班实行该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各年级实行常态编班,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不得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
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每个班级的人数,同一个年级的每个班人数要相对均衡,个别学生因学科能力以外的原因确需调班的,需经学校教务处报校长同意。要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学校可以根据学生体育、艺术专长分班教学,但不得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能力分班。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奥林匹克学校及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学生编班由学校自行规定。
如有学校违反,由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规学校2年内不得参评教育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年内不得参评教育系统各类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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