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扣分具体标准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的;

  (九)不按规定让行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十三)逆向行驶的;

  (十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二)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五)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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