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卡换发相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自2008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电子凭证,同时也是社保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近期有部分参保单位批量为其职工换发社会保障卡,我局就此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局自1992年起先后发行了《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证》、《深圳市社会保险证》和《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以上简称磁条卡),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磁条卡和社会保障卡可以并行使用,目前我局并无将磁条卡统一更换为社会保障卡的要求,若确有必要统一更换,我局将另行公告。
二、社会保障卡与磁条卡相比,具有存储容量大、安全性高和不失磁等优点,参保人可根据所持有磁条卡的质量状况决定是否换发社会保障卡。
三、换发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由参保单位统一通过市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保业务窗口申报并打印制卡清单。
1、通过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
登录www.szsi.gov.cn→点击网上申报,选择CA认证安全登录或者非CA认证安全登录→申请劳动保障卡号,待社保部门审核确认→企业打印劳动保障卡清单。
2、通过社保征收业务窗口办理的
(1)属于企业申报的人员,需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
(2)属于个人缴费窗口参保的人员,需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申报表》
(二)《深圳市职工医疗保险证》或《深圳市社会保险证》持有人在申请换发社会保障卡时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持有人在申请社会保障时无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参保人原照片错误或更换新照片情况除外),但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将以上制证材料交给社保制证窗口并缴纳制卡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在20个工作日之后,凭制卡回执到我市社保制证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
(四)个人缴费窗口参保人员、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到社保业务窗口办理,办理流程与参保单位申报方式相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