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年内非正常跨区招生比例低于10%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深圳市教育局贯彻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中要求明确学区并及时调整学区招生范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新生占绝大多数,全市学校在3年内非正常跨区招生比例低于10%。

  今年2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印发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上述方案。方案中要求明确学区并及时调整学区招生范围,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适龄儿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学校标准班额,合理划分各校的招生学区,确定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并根据学区内学生变动的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就近入学的新生占绝大多数。方案进一步要求,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制订专项计划,3年内减少到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努力继续减少。

  方案还要求制止通过升学培训班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要依照有关规定追求责任。方案还针对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学生学籍管理、规范特长生招生等方面做了规定。

  此外,市教育局还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两提升”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实施教育行政优质服务窗口建设计划,升级行政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服务,6月前,市教育局尚未进驻市政府服务大厅办理的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服务大厅统一管理;实施学校服务窗口建设计划,今年9月1日前,全市高中学校整合学生事务、教师事务、社会事务等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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