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保险的也有补贴啦

导语 低收入者有补贴,买菜就能宽裕点。

  临时价格补贴办法有调整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在去年实施的《江门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办法,扩大补贴范围、扩宽启动条件、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具体补贴从今年4月份开始。

  1.扩大补贴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纳入补贴

  物价部门称,去年江门已在全省率先将低收入家庭户纳入临时价格补贴对象范围,实施新的联动机制后,全市临时价格补贴对象为除了原有的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低收入家庭户、和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低收入群体外,领取失业保险人员这次也被纳入其中,临时价格补贴的低收入群众也将超过10万人,从而使更多的群众受惠。

  2.扩宽启动条件

  水电类价格涨幅3月连超7%发补贴

  根据原有的临时价格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当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 ,或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时,即启动联动机制,向需要补贴的人群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而调整后则在原启动条件的基础上,增加居住类中水、电、燃料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时,也可启动联动机制规定。

  3.提高补贴标准

  不再实行分档

  据介绍,新的补贴办法不再实行分档补贴,而调整为以城乡低保标准为计算基数,并乘以CPI 同比百分比涨幅及调整系数的乘积,作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月人均最低标准。其中“调整系数”为1.5~2.0之间,其中市区为2.0,其他区市可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市也可适当提高临时补贴标准。

  如果临时价格补贴标准每月每人不足15 元的,按15 元发放。

  4.完善补贴办法

  增加保障标准与物价涨幅挂钩

  物价部门称,在新补贴办法中,增加了“连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个月时,各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程序于3 个月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低收入家庭户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各地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的规定。

  两组数据

  31.68元

  据物价部门计算结果,按照新的补贴标准,以市区补贴对象及2011年CPI全年平均涨幅4.8%粗略测算,城镇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为每人毎月31.68元,比原联动机制标准高16.68元;农村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为每人毎月20.16元. 比原联动机制标准高5.16元。

  1766万元

  自去年7月1日起实施联动机制至目前,全市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766万元,惠及9.8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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