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准考证或考生身份证内容发生了变更怎么办?


1、考生准考证遗失或过期,应在每年的1月或7月的报名期间,到各新生摄像点登记补办准考证。如在新证未办好而需要参加考试,可在考试当周的周一至三,由考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考试。
2、考生丢失身份证后,应采取以下三种办法参加考试:
⑴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
⑵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并在证明上贴上考生的照片,照片上要加盖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
⑶深圳市内的考生可以凭在效期内的暂住证参加考试。
3、如果身份证内容发生变化:
⑴如果身份证自动15位升为18位的,考生可继续用原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⑵如果身份证号码不是因为升位而发生变化、或姓名等数据有变更的,考生就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身份证明,证明你现在新的身份证上的数据和原来身份证数据是同一个人(或者户口本原件等能证明以上资料属合法变更的材料),考生要带着这个证明、新的身份证、准考证三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报广东省自考办审核更改电脑数据,考生同时需重新办理新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
⑶因注册时录入错误而导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必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同(2)。
⑷查询变更结果:考生申请数据变更后,需在一定时间后查询数据更正是否成功。 我办受理资料变更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这四个月份。1月申请的请3月后查询,4月申请的请6月后查询,7月申请的请9月后查询,10月申请的请12月后查询。查询方式:82294164。
⑸补办准考证:经查询,确认数据变更成功后,考生可以按情况1相同的方式,申请补办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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