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
导语 我市将少儿医保统一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取消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可在参保家庭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是市政府提高少儿及大学生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的目的意义:
(一)为什么要将现行的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
答:为使我市少儿和在校生得到医疗保障,我市于2007年建立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
2007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2月,经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复,我市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目前我市除少儿及大学生以外的居民均已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可享受住院、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待遇。则少儿医保待遇相比其他居民的医保待遇要低。由于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较低,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8%、2010年为374元(注:居民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最低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的8%、2010年为1495元),且财政补助200元、家庭或个人只承担174元,比原来少儿医保只增加100元。
所以我市将少儿医保统一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取消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可在参保家庭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是市政府提高少儿及大学生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之后,作为参保的少儿,其个人需要缴纳多少钱?财政补助多少?
答: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之后,少儿的参保缴费标准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即每月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目前的缴费基数3894元来计,全年为374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即200元/年,这样少儿每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约174元。
(三)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对参保少儿及大学生有哪些好处?
答: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和管理完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将会大大提高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方便了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就医方式,主要体现在:
1、从待遇上看,参保少儿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增加。主要有:
(1)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
(2)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提高后约为28万元。此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年的不设封顶线。
(3)住院起付线降低了200元。
(4)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
(5)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由于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从诊疗项目到药品目录到大病门诊病种均得到扩展和增加。
2、参保少儿就医转诊更为便利。目前少儿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不太多,只有58家,对参保人就医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和大病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全市有905家,数量和可选性远大于少儿医保。另外目前少儿医保参保人自行转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纳入住院医疗保险后自行转诊的费用也可以按比例报销。
3、易于与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衔接。未成年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成年后可自动转入相应的医疗保险形式,不存在医疗保险制度的转换,也不用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