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由行签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导语 台湾自由行符合条件的大陆游客有两种:一是20岁以上的成年人,需要提供不动产、存款或信用卡额度等财力证明;二是18岁以上的在读大学生,这类人群不必提供财力证明。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可自行前往台湾地区,在台湾期间可自行活动,也就是台湾自由行。台湾自由行办理指南如下:
赴台个人游证件包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之后委托本城市的赴台游组团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和办理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也就是办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俗称入台证。
目前大陆个人游开放城市有:上海、厦门、北京、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13个城市。
台湾个人旅游条件
符合条件的大陆游客有两种:一是20岁以上的成年人,需要提供不动产、存款或信用卡额度等财力证明;二是18岁以上的在读大学生,这类人群不必提供财力证明。
而所谓的财力证明,可以有三种形式,满足其一即可。第一种是房产证;第二种是2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第三种是5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年薪证明。另外,大陆游客还需提供一名在大陆的亲属,作为紧急联络人。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监制,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本地情况对格式及项目进行了部分修改补充,其中所填写内容基本相同。
申请材料:
⒈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⒉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⒊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A4规格的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⒋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⒌交验旅行社出具的有申请人本人姓名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⒍单位意见不用填写。
⒎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规格。
办理程序: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收费标准:
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办理单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特别提示:
部分地区的公安机关在受理首次申请证件、换发及补发证件时需现场采集证件专用照片。(提示:申请人须着深色上衣)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已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仅单独办理签注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