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陪吃陪喝受伤算不算工伤?

案例:

陪吃陪喝受伤算不算工伤?某公司营销经理在上班时间陪客户到饭店吃饭,出来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单位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请问是否予以支持?

分析:不予认定,这种情况一般应先追究饭店是否有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饭店的出行道路上有无障碍物或特别容易滑倒的情形),然后再考虑企业内部制定的合法的岗位职责中是否针对营销人员有陪吃陪喝的岗位要求,如果的确有,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陪吃陪喝是否作为工作内容进入企业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如果企业通过合法程序(如召开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确立了陪吃陪喝的合法合理性,根据条例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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