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处国家风景名胜区被通报批评 有漓江、三峡

  因违规审批和建设、总体规划滞后等原因,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长江三峡(重庆市辖区)等10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昨天上午被建设部通报批评。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东序通报了2003年以来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对湖南省猛洞河等10处综合整治验收不合格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给予了通报批评,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建设部已对其中存在突出问题验收不合格的10个风景名胜区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这10家风景名胜区分别是:湖南省猛洞河、辽宁省金石滩、福建省桃源洞-鳞隐石林、山东省胶东半岛海滨(成山头景区)、湖北省大洪山(钟祥景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长江三峡(重庆市辖区)、四川省石海洞乡、贵州省赤水、云南省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李东序介绍,这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建设项目违规审批和建设;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划、监督以及门票出售等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企业经营管理;风景名胜区未实行有效管理,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等管理混乱;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

  对上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整改要求,建设部已向有关省市自治区发出督办通知,责成有关省级建设(园林)主管部门督促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要求在2008年6月底之前完成整改工作,报建设部审核验收。对整改以后仍然达不到要求,或者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管理混乱,对风景名胜资源造成破坏的,将按规定程序建议撤销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命名,并依据《条例》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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