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联系函(参考样表)

“就学联系函” 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提出的,由适龄儿童家长到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办(已撤消教办的,可由乡(镇)政府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主要内容是:证明适龄儿童的姓名、户口所在地、年龄、性别;说明借读理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何地居住、就业);向居住地教育部门提出借读申请。
户籍适龄儿童如因各种原因要到外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如对方学校要求提供“就读联系函”,可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

以下是就学联系函样本:

就 学 联 系 函
(仅供参考)
深圳市xx区教育局:
现有我区(镇、乡)户籍儿童张三,男,x年x月x日出生,因父母工作并居住在深圳,希望在贵局辖区学校办理(小一、初一、插班)入学事宜,请予以协助为盼!
Xx市xx区教育局章
(或Xx市xx区xx镇教育组章)
(或Xx市xx区xx镇中心小学章)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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