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3岁儿子失手打死!棍棒教育何时止
导语 虽然有的小孩子很调皮,有的家长就坚信棍棒底下出孝子,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么?难道没有别的办法能解决小问题么?非要酿成惨剧才后悔莫及!
岁的孩子什么样?应该每天无忧无虑、整日乐呵呵吧。而小鹏鹏的年龄就永远停留在了3岁,终结他生命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生父亲。刘某因为儿子鹏鹏没记性,采用暴力教育,失手将孩子打死。近日,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十一年。
用笤帚、树条“教育”儿子
刘某和前妻于12年12月21日离婚,两人儿子鹏鹏由刘某抚养。事情源于3岁10个月的鹏鹏迷恋上了爬楼梯的游戏。刘某之前多次劝阻失败,3天前刚用腰上的皮带“教育”过儿子。那一次,仅抽打了孩子的后背、打屁股以及腿上三四下。
悲剧发生在今年3月12日下午。这天,鹏鹏再次爬楼梯,而且摔倒,恰好被刘某看见。刘某一时气愤难忍,先用脚踢打孩子屁股,后又用笤帚殴打鹏鹏,硬是把笤帚把子打断了。同住的何某上前劝阻,但刘某随手又拿起窗台的树条抽打孩子。
孩子不幸死亡
当天晚上22时,何某发现鹏鹏情况有异,一直紧咬牙齿。后与刘某将鹏鹏送往昌吉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然而孩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受害人鹏鹏因死亡原因是,钝性外力造成全身皮下多处出血,致使其失血性死亡。
法院判决:构成构成故意伤害罪
短短3天内,被告人刘某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受害人鹏鹏的身体健康,但仍多次使用皮带、扫把、树条等物体对被害人鹏鹏身体多处进行殴打,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考虑事后其良好的认罪态度,从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孩子靠教而不是打。但奈何“棍棒”教育观念根深蒂固,导致了悲剧频发,如早前的“浙江杭州11岁女孩因抄作业被爸爸吊打致死”。只是不知体罚何时才能停止?在这里呼吁大家,请遏制“暴力教育”,还孩子一个美好的明天。而无辜牺牲的可怜的孩子们,愿你们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