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五章 让孩子和电视保持距离

导语 长期看电视长大的孩子会四肢懒散,成人后会双目昏沉、肥头大耳、身体羸弱、遇事麻木。所以请家长和孩子约法五章,让他远离电视!

  

  用积极的眼光“看”电视

  在我看来,要完全让孩子远离电视是不可能的。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防”,而在于巧妙的利用、适当的引导,用积极的眼光 “看”电视。

  借助电视的声音和画面来早教

  我觉得电视是“送上门的学校”,孩子可以从中受益。电视里美丽的彩色画面,比如那些内容健康、精心设计的广告或歌曲,配上动听的音乐和优美的语言,对婴幼儿视觉、听觉和语言的发展能起到良好的刺激作用。以下这个例子就是很好的说明:本世纪婴幼儿的语言发展比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出生的婴幼儿都好,究其原因,电视规范语言的熏陶就起到很大的作用。

  利用内容健康的电视节目来熏陶

  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幼儿节目,能对孩子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随着电视的日益普及,再加之各种内容丰富、知识面广且健康的幼儿电视节目的增多,新一代人将变得信息灵通、见多识广,且认知能力强。

  与电视“约法五章”

  我觉得婴幼儿是可以看电视的,但这个允诺是有限度的:

  规章1:看电视的时间和长短是父母规定的,孩子不是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给父母的提醒:孩子年龄越小, 控制就应越多。为保护孩子的视力和视网膜的健康,一般0~1岁的婴儿每天看电视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1~2岁则不得超过45分钟,且每次不得超过15分钟; 2~3岁的孩子看电视不能超过1小时的总量,且每次不得超过20分钟。

  规章2:看电视时,孩子的眼睛离电视机的距离不得小于2公尺,并有良好的坐姿。

  规章3:孩子看的电视内容,应事先由父母认可、选择、并安排好。那些有暴力行为的电视节目(包括一部分卡通片)应严格排除在孩子的视觉范围之内。

  规章4:尽量陪着孩子看电视,别把孩子丢给电视。

  这一点似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不少父母一遇到孩子吵闹,就喜欢把孩子丢给电视,以图耳根清净。其实,这并不是个好方法。一来孩子尚小,没有是非对错的判断力,容易对电视里的内容照单全收;二来孩子容易形成“电视依赖综合征”,因为电视节目是事先编排好的, 孩子无法参与其中的话动,所以只是被动型的接受。久而久之,他就容易依赖电视,缺乏主动性、想象力、创造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变成思想懒汉。

  规章5:看完电视,带孩子出去走走、活动一下,放松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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