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疗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1.参保人为未退休人员的,不满45周岁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6%计入个人账户;

2.参保人为退休人员的,按缴费基数的8.05%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其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并自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计算其连续缴费年限。

注:这是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比以前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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